北京会计人员信息调出代办简章
一、条件与对象
1、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状态正常,需要将会计人员信息(含会计证、会计职称及无证会计人员)以及在北京往年办理的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调出至外省市的会计人员
2、在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正常,需要在外省市报考会计职称的会计人员
3、在北京市财政局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正常,在外省市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二、办理时限
1、法定工作日可受理,遇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顺延工作日。
2、调出完成后,会计人员信息上传至财政部中转平台,本人可在当地财政局申请调入信息。
3、外省市信息调入详细手续及要求以当地财政局咨询办理为准,本调出业务不包含外地调入手续。
三、收费标准
1、100元/人次
2、【可以提供机打纸质增值税普票(无专票无电子票),项目为非学历教育服务培训费,快递发票发顺丰到付或同城加收15发(外省按实际费用加收)顺丰快递费可开进发票金额】【需要提供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收件地址】
四、提供材料:
1、姓名、身份证信息
2、会计信息中绑定的手机号码
3、调入地单位接收证明(单位确认单盖公章)
注意:如无特别说明,本校所有文件快递返回均为顺丰到付,收费不含快递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