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10-56017007  56017008』                                                                             『会计证业务办理QQ群:207344328

 智领一百教育微信

订单查询』  『手机下单』  『网站首页』  『学校简介』  『学历教育』  『技能培训』  『网上课堂』  『近期截止』  『校园校舍』  『校园动态』  『乘车线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校园动态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有关事项的说明:注意会计继续教育要求2011年(含)以后必须有才能正常调转

来源:www.zhiling100.com发表时间:2016-7-18 11:47:45

 

 

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化调转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第二十条规定:“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对此,进一步说明如下:

  (一)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对办理调转手续的会计人员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负责,并在所属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对其各年度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进行记载。考虑到各地区、部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建设差异,对通过财政部调转平台办理调转手续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审核,追溯至2011年,在此之前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不纳入调转审核范围。已调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应由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

  (二)会计人员办理调转手续时距当年年底不足调转有效期3个月(即在每年10-12月办理调转手续)的,原则上应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后再办理调转手续。

  (三)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遵照《暂行办法》第八条的要求,不得另行设置其他拒绝调入的条件。电子信息中“继续教育课程内容”信息项不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填信息,调入地不应以继续教育课程内容项缺失等理由拒绝接收办理调入手续的会计人员。

  二、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维码信息

  根据《关于印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3〕9号,以下简称《新版证书样式》)规定:“资格证书封3印有‘二维码’,印制采取可变式数据数码喷印,预留未来与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直接接入功能,由校验加密码、省市行政区划编码、印制年份和顺序号组成,共18位。编码规则为:第1-2位和17-18位是校验加密码,印制时随机生成;第3-4位是按照国家标准的省级行政区划编码编号;第5-8位是证书印制年份,如2013年,表述为‘2013’;第9-16位是资格证书印制顺序号,印刷时自动顺序生成。每个资格证书的二维码不得重复。”办理调转手续时应按如下要求处理:

  (一)办理调出手续会计人员持有按《新版证书样式》要求印制的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在其电子信息中完整填列二维码信息项,否则不应办理调出手续。

  (二)办理调入手续会计人员所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二维码扫描结果(或电子信息中二维码信息项)不符合《新版证书样式》编码规则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并在调转平台将其电子信息退回,同时注明退回原因。

  (三)办理调入手续会计人员所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二维码扫描结果与调转平台电子信息不符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按《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拒绝调入,并在调转平台将其电子信息退回,同时注明退回原因。

  (四)办理调入手续会计人员持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调转平台电子信息二维码信息项为空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原则上应拒绝调入。对于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办理调出手续的此类会计人员,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在核实其他信息无误的情况下为其办理调入手续,并补录二维码信息项。

 

财政部办公厅

  2014年10月23日

 

   

详细课程咨询:

咨询电话:010 - 56017007  56017008

微信咨询:15300365992   18500227292

QQ等现场咨询见本页面右侧联系和接待安排。

智领一百教育总部

 

热门推荐

学历热门系列课程

国家开放大学大专

北京系列重点大学大专

国家开放大学本科

北京系列重点大学本科

一年制高教自考高起本

公共英语三级班

计算机等级证班

 

从业资格上岗热门课程

会计证继续教育在线办理

会计证过期恢复在线办理

会计证丢失补证在线办理

会计证换发新证在线办理

会计证调出北京在线办理

会计证调入北京在线办理

电工等建筑行业班

技术职称等级热门课程

会计初级技术职称班

会计中级技术职称班

人力资源管理师班

实操实战系列热门课程

出纳实操班

小企业专题实战课程

 

 

学校报名地址

总部培训

电话:010-56017007  56017008

Q  Q:2742430586  2713720669

微信:15300365992

报名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至17:00

其他时间:请预约

 

发票申通须知

需提供如下信息:

1、企业名称

2、企业纳税人识别号

3、本校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4、发票项目为培训费

5、个人提供个人全名即可

 

 

』『设为首页』『业务咨询』『交通线路

copyright © 2010-2012 by zhiling100.com 2012
版权所有:北京智领一百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22869号